公交车、地铁等交通工具,报站、转弯提示音的方式、内容、音量大小等,都应该尽快确定一个具体的标准,进行全国统一的规范管理,不能由车辆运营公司,不顾乘客感受自由设定。对于公交车报站内容,应该命令禁止广告、啰嗦语言等内容,向地铁报站学习,仅提示到站名称,以及下一站名称,给人们一个相对安静的乘车环境。
一些地方的报站提示音不是声音过大,就是过小,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个别地方甚至还打广告,完全不考虑乘客感受,地铁报站服务普遍较好,但也有个别报站音量分贝过大,特别是喇叭附近,所以任何交通工具报站提示音大小,应该根据乘客位于喇叭最近的位置来确定一个标准,建议45-55分贝,并结合显示屏提示站台情况。
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加装转弯人声提示喇叭,非常的扰民,而且这种提示音,连续地叫喊:左转弯、右转弯,请注意!如同循环播放广告一般,干扰其他司机正常驾驶,影响道路周边居民生活,应该完善相关规定,全国规范管理。
建议修改内容:机动车排气污染,一定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规定,喇叭、发动机运行噪声不得有任何异常声响,一定要符合制造业出厂标准。
解释:国家环保噪声标准是一个范围数值:40-70分贝,如果噪声符合环保标准就行,车辆运行时,发动机会持续声响,如果达到69分贝,影响也是非常大的,所以机动车噪声不适合根据环保标准来衡量。
机动车本身的喇叭、发动机噪声,应根据不同的车型,在制造行业中就有一个标准,使用的过程中只要未曾发现异常声响,都可以认为是合格的。
12.13.2.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声响。
建议修改内容:新能源环保型汽车在倒车时,建议能给车外人员发出哔、哔间断式提示声响,车辆转弯或起步时,建议能发出与发动机类似的声响给车外人员提示,音量均不允许超出该车非环保型发动机正常运行时,发出的声响大小,提示音一定要按照本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做提示,不强制要求安装,禁止任何车辆使用人声等别的类型提示音,给车外人员造成干扰。
解释:适当的提示声响,司机能够准确的通过具体道路状况,选择要不要按喇叭给予提示,这种提示也是适当的,但这是司机基本的操作要领,无需制定一条规定。也可以在车辆合适位置,安装发出与发动机运行噪声一样的声响,来替代人声提示音,毕竟提示音考虑的初衷,主要是因为电动车发动机噪声小。个人建议应该废除12.13.2.此条规定,道路安全应主要是依靠司机或周围人群,认真观察道路状况,不宜改变使用眼睛去观察道路状况的标准习惯,本来电动车噪声小是好事,现在却以考虑安全提示为由,制造一些人声叫喊式声响,而且响起来比周围其它汽车运行的噪声都要大很多,危害极大,实为不妥,严重干扰其他司机驾驶、周围居民生活。
这种提示音仅适合12.13.2.规定:适当的声响!不适用于4.14.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环境噪声法)就行,只要是提示音超过了同类车型非电动车发动机的噪声,都可以认定是不适当的声响,违反12.13.2.规定。
投诉或举报建议走一个流程,拿到市交通局的答复,就可以向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不满意再向省复议,最后向国务院申请复议(终审),后面还可优先考虑走行政和民事诉讼途径,不要去谈什么环境噪声法,或许提示音没有超标,要拿着机动车安全运作12.13.2.规定以及民法典的安宁权,去维护个人权益。
大家有多个途径反映意见,内容的制定部门以及执行部门,不要重复、过多地提交意见,这样不利于信息的采集或处理。
1、访问公安部官网,点击警民互动,调查征集,看看近期是否有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修订征集,这是最好的提交建议方式。
2、关键词: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在首页直接搜索: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出现结果后,点击现行,然后打开规定,右侧即可看到“意见建议”,注册登录后提交,右上角个人中心,进入我的意见中,能查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