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令》《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法令》等法规规则,决议对城区范围内未经行政许可,私自设置的广告牌、架等违章野外广告设备进行撤除。经西集镇归纳行政法律队核对,该广告归于未按规则挂号的广告牌,针对上面叙述的状况布告如下:
由野外广告设备产权单位和广告运营单位,依据相关要求自行撤除。
(二)自拆阶段公示期内,未自行撤除的由西集镇归纳行政法律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撤除。
四、产权单位和广告运营单位要自觉保护北京市市容环境形象,自动合作撤除违章广告作业。
五、对阻止行政法律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予以处分,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