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建造的“十渡浮家泛宅”因为没获得规划许可证,于上一年12月被十渡镇政府强行撤除。记者昨日得悉,市二中院终审确定被拆修建归于违建,可是十渡镇政府没有书面催告当事人,归于程序违背法令,判定该行为违法。
“721”暴雨之后,房山区对十渡等地的沿河修建进行了具体排查,撤除了很多堵塞泄洪道的违法修建。
个体工商户张先生在十渡镇七渡村运营北京十渡浮家泛宅旅行开发中心,十渡镇政府就该修建单位是否获得规划许可向市规委房山分局进行查询,对方于2013年10月31日回复,称部分修建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同年11月13日,十渡镇政府作出《期限撤除告诉书》,责令北京十渡浮家泛宅接到告诉书后7日内自行撤除违建并承受复查。同年12月2日,十渡镇政府又作出《告诉书》,称该单位未按要求自行撤除违建,决议。同年12月8日,十渡镇政府作出《撤除决议书》并于当日施行了。
张先生随后申述,称其收到十渡镇政府下达的《期限撤除告诉书》后,按规则的期限及时提交了书面申辩理由,镇政府至今未作出书面答复。同年12月8日,十渡镇政府私行强行撤除了他建造的雕塑,且扩展了撤除规模,毁坏了水泥地上、游船等设备,给他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他申述恳求吊销十渡镇政府的非法行为。
2014年5月13日,房山法院判定以为,张先生建造的旅行招待设备、雕塑、构筑物等确未获得建造规划手续,依法应予撤除。但十渡镇政府在未实行《行政强制法》规则的催告程序就向张先生下发决议,属程序违背法令。法院一审判定十渡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
判定后,两边均提出上诉。张先生称,他所建造的全部设备都经政府同意,不该撤除。十渡镇政府以为,其于2013年12月2日作出过《告诉书》,实行了催告程序。
市二中院以为,十渡镇政府未提交依据证明在实行了催告程序后施行了强制执行行为,一审判定合法。别的,涉案旅行招待设备、雕塑、构筑物等,确未获得村庄建造规划许可证。法院终审驳回两方上诉,保持原判。
京华时报()讯 西城区住建委在回复市民信息揭露请求时,供给了查询网址,但该网页没办法翻开。市二中院昨日终审判定西城住建委对请求重新处理。
李某等7人诉称,上一年6月,他们向西城住建委提出政府信息揭露请求,要求了解相关院子的施工许可证资料。西城住建委书面答称“您可登录北京市建委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可是该网页没办法翻开,李某等人将西城住建委诉至法院,要求答复他们的政府信息揭露请求内容。
一审法院责令西城住建委对相关政府信息揭露请求重新做处理。西城住建委上诉称答复李某等人时,该网址可以翻开,后因市住建委网站一致改变,导致该网址没办法翻开。二中院以为,经过涉案网址,不能获取李某等人请求揭露的相关政府信息。在李某等人提申述讼前,西城住建委亦未予以更正。法院保持一审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