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设一个饲料厂房,主要建筑物为综合楼、洗澡房、门卫、雨棚、办公室、烘干房、生产车间、散装成品仓、成品车间、圆筒仓、原料车间、辅助车间、消防水罐、设备房、单车棚、地磅、油罐等,总建筑面积约26906.3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0992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约为31.9米,框架结构最大单跨跨度约为7.5米,钢结构厂房最大单跨跨度约为20米,购置一系列工艺设备等,达产后预计年产36万吨畜禽饲料。主要建设内容有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建、钢结构、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临时水电、永久供水供电、智能监控系统、消防、道路、绿化、供气工程、白蚁防治、防雷、电梯、应急发电机、设备基础等,详细的细节内容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技术指导、竣工图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移交等的工程总承包,并协助办理本工程报建、报批相关手续,负责工程保修,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配合招标人有关部门结(决)算审核等。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发包人要求等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工艺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图送审及修编、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含派驻现场设计代表、配合专家评审等)、编制竣工图等内容;
③负责本项目临水临电、外水外电、拆除及清理外运(含现场垃圾清理外运)、管线迁移、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和道路(包括红线外本项目施工附属配套可能使用的其他场地或道路)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全部工程移交前的成品保护、保修维护复原工作(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
⑥对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招标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
⑦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
⑧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完成工程保修;
(3)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采购、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服务等内容。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19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600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5万元,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500万元。
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由分别具有以下①、②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规划设计事务所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b、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2、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自2023年09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1)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实施工程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1)。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牵头人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专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4月24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做投标文件解密。
2、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4年4月24日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在各媒体发布的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梅州市梅县区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梅生态产业创新空间5号楼三层3-8
(所有成员公司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下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署协议或合同,并报发包人。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