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全面管理既有房子安全危险危险“百日攻坚”的作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 归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及方针的规则,石门县人民政府楚江大街办事处联合石门县城市管理和归纳执法局决议对石门县楚江大街老西门社区丽华商场和建造大厦周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撤除,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石门县楚江大街老西门社区丽华商场周边和建造大厦周边影响消防安全的建(构)筑物。
1、自本告诉宣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24时,为相关责任人自行撤除阶段。
2、关于逾期未自行撤除的,将由石门县人民政府楚江大街办事处、石门县城市管理和归纳执法局依法安排。
3、对在举动中阻止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