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吕梁市中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对城区松云台附近一处违反相关章程的建筑进行了拆除。
据悉,当事人未经审批私自搭建的砖混结构建筑物,属于违反法律建筑。此前,中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建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但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违章建筑依法。
此次拆违行动,充分表明了中阳县治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的坚定决心,做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确保违法违规建筑零容忍、零增长、全拆除。
下一步,中阳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将继续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的长效监督和治理工作,加大对违反法律建筑的排查和拆除力度,始终保持打击违法建筑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违建之风反弹,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