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参与政府收购活动的供货商以为该中标/成交成果和收购进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损的,能够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收购人或受其托付的收购署理组织提出质疑。质疑供货商对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的答复不满意或许收购人、收购署理组织未在规则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能够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收购监督办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收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8812】用时3天丰台这个老旧小区装置了电动车充电桩!
火焰窜起半树高!北京一小区电瓶车棚起火十余辆车烧剩车架……
【48812】火焰2米12辆电瓶车被烧北京一小区室外车棚起火
火狐体育官方网站苹果app入口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00-114-7977
手机:159 9670 7977
邮箱:1004533951@qq.com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栖霞山路22号
欢迎来电咨询:00-114-7977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栖霞山路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