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房管所向全镇居住小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发布提醒,要求各居住小区要合理建设电瓶车棚及配套智能充电装置,同时严禁电瓶车“进楼入户”
随着电瓶车保有量慢慢的变大,涉电动车的火灾事故连年攀升,近两年电瓶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持续高发。2017年浙江省玉环市“9·25”火灾造成11人死亡,2018年广东省英德市“4·24”火灾造成18人死亡。据统计,佛山市涉死亡火灾事故中1/4都是由电瓶车充电不规范引发的。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电瓶车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力消除电瓶车火灾隐患,守住安全红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首要目标,故现向全镇居住小区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提醒如下:
一、各居民居住小区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利用公共空间建设电瓶车棚及配套智能充电装置;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专人值守、巡查,推动落实集中存放和集中充电。对于客观条件受限,难以建成车库(棚)的老旧居住小区,推动统一划定1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性能条件的小型集中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车充电的需求。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开展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清理行动,要全方面开展小区电瓶车排查、登记工作,同时与小区业主签订《电瓶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消防管理规范,严禁电瓶车“进楼入户”;对违规住户进行教育劝告并自行清理,对拒不配合的,要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报告。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在居住小区开展火灾案情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对每家每户宣传电瓶车火灾安全教育警示,引导群众提高风险意识,自觉加强火灾风险防范。
小区安全事关你我他,请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正视电瓶车充电事故风险,热情参加、共同推进小区电瓶车充电设施建设及统一停放工作,确保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A:首先,购买的电动车必须是合格产品;其次,使用的电动车电池建议是在充电过程中充满电后自动断电类的;充电过程中务必有人员看守,不要在楼梯底下或者室内充电;此外,可在经常充电的位置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ABC干粉灭火器)。
A:能够更好的降低危险性但不能完全避免意外发生,建议充电还是尽量放在专门设置的充电间,且充电过程中必须有人看守,一旦着火或事故可以第一时间处置。
A:电动车起火的初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引导被困人员撤离现场,并打电话报警;如果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无法将火扑灭,一定要马上撤离到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
Q:电动车的电池太老旧了,但是车还能开,如果想更换电池的话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A:购置的电池必须是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最好是购置充电满电时会自动断电的产品,再有就是购置今后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了,特别要注意充电时不要在楼梯底下或者室内充电,充电过程中有人看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ABC干粉灭火器)。